(二)根据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,拟订本区内外贸及工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;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区产业发展规划,拟订产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,引导与扶持内外贸和工业产业的发展。(十三)根据建设“国际商务港”的规划,负责静安南京路地区商业品牌引进调控和重大项目节点跟踪、协调、服务工作;组织、策划区域重大经济活动,加强商旅文互动,打造静安南京路品牌;负责静安南京路支马路及周边专业街建设,完善商业配套功能;负责指导、巩固静安南京路诚信体系建设,优化消费软环境。负责培育扶持自主品牌,组织自主品牌展示、评比等相关活动,推进自主品牌发展;负责区域内工业和商业节能减排指标的落实,指导、推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、节能减排等政策支持;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再就业工作、劳资人事统计及劳动仲裁;推进商贸业连锁经营(含跨区市场)、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的政策支持;指导企业科技创新,落实技术进步项目申报、评审、实施、验收等工作;负责经委机关外事出访报批工作;负责经委系统集团公司、直属企业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下达与考核工作;指导直属企业改革工作、商业工业企业改制上市推进工作;联系商业、工业行业协会,对企业协会工作进行指导服务;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